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为什么这么强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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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5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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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莱特希泽,现任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代表
美国贸易代表作为内阁成员,其职责是担当总统的首席贸易顾问、美国的首席贸易谈判官员和贸易及相关事务的发言人。通过执行美国的贸易法律,在世界贸易组织、世界各地的每个区域性论坛上,同美国的主要贸易伙伴一起开展工作。
一、引言
很感谢有机会提交这份关于一个十分重要议题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在经济、政治和安全方面的影响。我同意美中经济安全审查委员会(U.S.-China Economic 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USCC”)成员的观点:在国会批准与中国建立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permanent normal trade relations,“PNTR”)十年之后,回溯初衷、思考现状并总结经验教训是合适的。
这份报告主要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我分析了PNTR支持者的主要理由。我列明了,在这场论争中,美国的政策制定者和公众反复被告知,中国入世将为美国带来显著的经济和贸易利益。第二部分,我分析了过去十年的记录,得出结论:那些承诺大部分没有兑现。第三部分,我研究了对中国入世的乐观预期所以失准的原因。我的结论是,有如下几个根本问题:(1)美国的政策制定者没有意识到,中国的经济政治体制与我们的WTO理念之间多么格格不入;(2)美国的政策制定者严重误判了西方企业将其业务转向中国并以此服务美国市场的动机;(3)美国政府对中国重商主义的反应十分消极。最后一个部分,我讨论了美国官员针对因中国入世引发的问题应当采取的措施。我的结论是,作为一个总体原则,我们应当采取较之以往积极得多的方式。
二、背景
在转入正题之前,简单总结一下在中国入世之前促成PNTR的经过会有所帮助。这件事受1974年贸易法中的杰逊—凡尼修正案制约。杰逊-凡尼修正案拒绝授予限制移民的非市场经济国家最惠国待遇。总统是有权以一年为限对某一特定国家放弃适用杰逊-凡尼修正案,但这种放弃也可以被国会的联合决议推翻。从1970年代后期开始,美国总统定期对中国放弃适用该条款。不过,在1989年之后,这种“放弃适用”备受争议,而且国会每年都会就是否推翻总统的放弃适用决定发生激烈辩论。虽然每年的放弃适用决定没有一次被推翻,但持续的争议自然也导致了美中贸易长远发展的不确定性。
这就是中国争取入世的背景。作为入世进程的一个环节,国会就是否给予中国永久性最惠国待遇(也被称为“正常贸易关系”)进行了投票。国会辩论过程中,支持者反复强调中国入世可能带给美国的好处。辩论结束后,众议院于2000年5月24日按照237票赞成、197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与中国建立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PNTR)的决议。参议院则于2000年9月19日按照83:15的结果通过。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
三、支持PNTR的主要理由
PNTR的推动者提出了很多有利于其主张的观点。我在这份报告中仅仅关注与贸易和经济有关的理由。这些理由主要分为三类,下面会详细讨论:
— 授予PNTR将使得中国市场对美国开放,从而为美国公司和劳动者创造新的机会。
— 鼓励中国建立更为透明的法律制度并遵守法律规则。
— 美国实际上并不需要为此做出让步。
A.市场准入和经济利益
PNTR推动者首当其冲的理由是,通过入世,中国会消除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从而向美国商品和服务开放广阔市场。加图研究所贸易政策研究中心的一份出版物概括这一观点如下:
授予PNTR对美国的经济利益是显而易见的。由于美国市场很大程度上已经对中国进口商品开放,受益的主要对象将会是美国出口商。授予中国PNTR将使美国公司得以充分利用中国为遵守WTO规则和义务已经同意适用的完全市场准入条款。
有位支持者声称,随着中国消除过去适用于牛肉和其他农产品进口的歧视性非关税壁垒,美国农民将受惠。克林顿总统提到了工业上的理由:美国的高科技公司,比如计算机、半导体和影音设备制造商,将从改善的准入制度中获益。他进一步承诺说,PNTR将“显著增加对诸如律师事务所、管理咨询、会计师和环保等专业服务机构开放的机会”。
支持者们还主张,中国将要实施的市场改革,作为其入世的一个环节,会促进更加深入的市场自由化。比如,2000年5月,艾伦·格林斯潘(时任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表示,“中国与美国及其他工业国贸易关系的继续发展”将有助于强化中国的“经济改革承诺”。 克林顿总统2000年9月的一份新闻稿也指出,我们可以期待中国“私有化其国有产业并扩大市场在中国经济中的作用”。
推动者们一再强调,这种自由化将为美国带来更多的高新工作并减少美国对华贸易赤字。美国商业理事会主席罗伯特·卡普用形象的语言概括了这一观点:
“中国本着这份协定向美国产品和服务开放市场是我们减少美国不断攀升的对华贸易赤字所能采取的最大单一措施,该问题已经困扰了我们十年之久,”卡普指出,“基于美国对华接近零关税,非关税壁垒几乎没有,我们不是在说用PNTR送中国一份‘礼物’,我们说的是维持生计。”
在2000年4月的一份新闻稿中,克林顿总统引用了来自多位CEO的一封信,后者声称,给予PNTR将“增加美国就业并减少我们的贸易赤字”。几个月前,当时的总统候选人乔治·W.布什也表示,给予PNTR将“提供给美国企业和农民进入日益广阔的中国市场的机会,并缩小我们的对华贸易逆差”。代表威廉·R.阿彻(共和党,得克萨斯州)言道,PNTR将带来“几十万份新的高薪工作给美国劳动者”。
B.加强法制
支持者们主张,中国入世将强化该国法制。克林顿总统表示,中国将被要求就贸易范畴向WTO “公开法律法规”。推动者表示,这种公开反过来将迫使中国政府重塑其制度并尊重法律的支配地位。比如,代表詹姆斯·P.莫兰(民主党,弗吉尼亚州)表示,中国被纳入全球自由企业经济将“为其政府带来十分需要的一线光明”,使得该政府对其国民更负责任。克林顿总统坚持认为,这种进步不会仅限于中国的国内法,中国入世也会“提升中国同样按全球规则行事的可能性”。这种看法的一个关键点是美国能够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向中国索赔。
基于这一点,支持者们强调,入世将使得中国更加尊重他国知识产权(“IPR”)。比如,一个美国“创意产业”联合组织指出,中国已经承诺,一旦入世,立即将其知识产权制度与其根据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公约》承担的实质义务和执行义务接轨。
C. 美国无损失
推动者们向美国人保证,中国入世没有任何不利之处。克林顿总统解释说,PNTR意味着“中国单方让步,我们仅维持我们业已适用于中国的市场准入政策”。在2000年3月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他扩展了这一观点。
美国不降低任何关税。我们不修改任何贸易法。我们什么都不做。他们必须降低关税。他们开放电信业投资。他们允许我们按照低得多的关税在中国销售美国境内生产的汽车。他们允许我们在当地铺设我们自己的经销点。他们允许我们在当地存放我们自己的零部件。我们不再需要转让技术或者在中国境内联合生产。说到经济影响,这对美国来说是空手套白狼的买卖。
众议院那边,代表约翰·拉费克(民主党,纽约州)称PNTR是一次“对我们出口而言明明白白的胜利”。美国贸易代表查伦·巴尔舍夫斯基发言说:“如果我们拒绝中国的单方让步,我们将对我们与世界上最大的国家发展稳定和互惠(mutually)关系的能力做出十分悲观的判断。”
美中贸易商业联盟以一种十分直接的方式表达了类似观点:
作为(入世所进行的各种让步的)回报,中国从美国得到的“奖励”呢?...零…无…空空…什么都没有。这是真的。中国没有得到更多的美国市场准入,美国关税没有削减,美国的进口限制也没有特别取消。这是因为我们的市场本就已经对中国开放进口。
加图研究所的道格·班多在这一点上对PNTR的质疑者极不宽容:
针对PNTR最愚蠢的反对意见是,来自中国的进口会压垮美国工业。实际上,美国工人比他们的中国同行要高效得多。
而且,北京对美国的制造业出口规模仍然很小,仅为墨西哥的一半左右水平。相较中国,PNTR为美国创造的出口机会要多得多。
克林顿总统进一步强调:“入世的任何协议都不曾包括实施更为有力的措施,以强化公平贸易承诺或应对扭曲贸易和投资的做法。”他尤其指出,中国已经“同意一种国家专属防护机制,比我们现行的201条款更有力度,救济也更有指向性。”他说,这种防护机制将确保美国能够“在某一特定中国商品的进口增加引起或有可能引起美国市场混乱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
四、现实情况
我们现在掌握着十年有价值的数据来说明PNTR批准之后的情况,也是时候考虑当时做出的承诺是否履行的问题了。不幸的是,证据显示,那些承诺并没有履行:
— PNTR支持者承诺的经济利益未能实现。实际上,从2000年到2009年,美国对华贸易赤字增长了两倍,美国制造业也失去了几百万就业岗位。
— 中国的法制承诺很值得怀疑,美国政府仍在就中国不尊重美国的知识产权表达重大关切。
— 中国重商主义对美国经济产生了致命影响。
A. 美国没有获得PNTR支持者承诺的经济利益
很不幸,PNTR将显著减少美国贸易赤字、创造海量高薪工作并为美国公司提供无障碍进入中国巨大市场的机会——这种乐观想法并没有被后来发生的事证实。事实上倒是有强烈理由认为中国入世对美国经济具有负面影响。
美国对华贸易赤字在过去十年几乎增长了两倍,从2000年的831亿美元攀升至2009年的2268亿美元——增长率为172.9%。
尽管2000年之后美国对华出口确实有所增长,但这种增长在庞大得多的美国对华进口面前不堪一击。
而且,贸易赤字状况反映出来对华高科技进口的激增。实际上,我们在计算机及电力设备、器具和组件方面的对华贸易赤字已呈井喷之态,从2000年的286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1096亿美元。有种估计是,迅速增长的计算机和电子元件进口已经超过了2001—2008年美国对华贸易赤字增长量的40%。这一时期,计算机和电子产品行业减少了近627000份工作。
当然,中国的影响并不局限于高科技领域。如下图所示,2000年,在我们的非石油商品贸易赤字总额中,中国大概占到了四分之一。但到了2009年,这一比例已经上升到近80%。
就我们的贸易赤字总额(包括石油贸易)而言,中国显然也是至今为止导致我们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
PNTR将为美国劳动者带来“几十万份新的高薪工作”的主张也被打脸。如下图所示,自2000年以来,美国已经失去了逾560万份制造业工作——几乎占到了我们经济中所有同类工作的三分之一。
实际上,在2001—2009年期间,美国关闭了42400家工厂,其中36%的工厂规模在1000人以上,38%的规模则在500—999人之间。
看上去很清楚了,美国制造业危机与我们的对华贸易有关。有一项评估表明,2001—2008年期间,美中之间不断攀升的贸易赤字导致美国240万个就业岗位流失或被取代。而且这种趋势不可能终止。今年初,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保罗·克鲁格曼写道:“我的粗略计算显示,未来几年,中国的重商主义最终将使美国损失近140万份工作。”美国劳动者因对华贸易受到的总体伤害甚至比这些数字意味的还要严重:
与欠发达国家的低收入劳动者竞争也拉低了制造业领域其他劳动者的薪资水平,并降低了整个经济中类似劳动者的薪资和议价能力。这种冲击从根本上影响了缺少四年大学文凭的所有生产工人—大概70%的私营部门劳动力,或者1亿名工人。在2006年,对一个普通的全职中等收入者来说,这些间接损失加起来,总额为每名工人1400美元左右。
而且,试图进入中国市场的美国企业一直面临一系列市场扭曲壁垒。比如,中国为了保护其高科技公司免遭国际竞争而操纵标准和技术规范。中国还利用监管程序使得美国服务供应商进入其市场的企图落空。甚至在农业领域——美国生产商在中国市场罕见的亮点,美国贸易代表也抱怨说:“中国仍然是世界农产品主要市场中最不透明、最难以预测的。”这些事实表明,克林顿总统和其他人承诺的中国市场完全准入并没有实现。
同样应当注意的是,中国入世没有对市场自由化举措起到明显推动作用。美国贸易代表最近报告说:“2006年初,市场自由化的进展开始趋缓。”去年,美国贸易代表认定了多起关于中国贸易体制存在收紧限制趋势的案例,包括:(1)对中国关键原材料出口加大限制;(2)更多地使用其独有的国家标准,阻碍他国高科技商品的销售;(3)对高端服务的非中国供应商实施新的限制;以及(4)选择性使用边境措施以鼓励或限制特定商品贸易。
简而言之,有充足证据显示,支持PNTR最重要的理由——为美国劳动者和企业带来可观经济利益,完全是错误的。我们的对华贸易赤字已经井喷,美国数百万制造业工作也已经流失。中国继续维持大量市场壁垒来妨碍我们的出口,中国国内现在的趋势已经偏离自由化的轨道。去年,美国商务部长加里·洛克总结了形势,他表示:“美中贸易关系必须改善。一些担忧和深层次的结构问题必须解决。”这些问题中首当其冲的“是一个确实无法持续的双边贸易失衡问题”。
B. “法制”没有进展
PNTR支持者主张,中国入世将鼓励该国拥护法制。但十年之后,中国甚至没有遵守其WTO义务——正如我们所知道,对“法制”的实施少了很多。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关于中国遵守WTO义务情况的最新报告发现了大量问题,包括:(1)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执行不力;(2)违背WTO承诺实施出口限制;(3)利用投资规定保护中国产业;以及(4)中国政府向非中国企业施压,迫使后者按照不利条件许可其技术或知识产权。
这些并非孤立的问题,而是中国更加广泛地抵制WTO核心规则的部分表现,比如“国民待遇”(给予其他国家与其自身国民同等的市场准入)、向所有成员提供最惠国待遇(即在贸易伙伴之间不存在歧视),以及“透明度原则”(法规制定尽可能明确和公开)。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承认,截至2006年,“一些中国政府部门显然没有完全接受WTO核心原则,即市场准入、非歧视和透明度,或者为中国入世而谨慎协商出来的、旨在显著减少扭曲贸易的政府干预的条件”。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进一步评论道:“中国难以完全实施法制恶化了这一形势。”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并不是唯一一个认为中国没有遵守其WTO义务的。最近有份分析指出,由于中国“还必须履行其入世协议规定的许多义务……欧洲和美国在中国投资的商业集团认为中国正在日益趋向干预主义和保护主义”。事实上,中国失败的法制不仅造成了美中贸易赤字,也威胁到了WTO本身。
中国的竞争性优势某种程度上基于其不完善的治理——它没有以一种透明、公正的方式实施其法律。中国的体制失灵了。而且由于失灵,其不完善的治理影响到了其贸易伙伴——最终可能破坏WTO。
中国的政治体制与美国的“法制”理念格格不入有几个原因。在国家层面,政党要…维持政权。再者,政党拥有并经营,或者说捆绑着关键部门的私营企业,比如交通运输、能源和银行业。地方层面,中国还存在治理不完善的问题——源于许多因素,包括腐败、法规不统一和任意滥用权力。最后,中国有一种不服从文化,“如果坏人制定规则,如果法律法规常常被无视或不公正地执行,如果许多公民和市场主体不了解或无法获得其法定权利”。
C. 对美国的明显不利之处
PNTR推动者向美国的政策制定者保证,中国入世对美国没有任何不利之处。正如已经讨论过的,2001—2009年期间,美中两国的贸易赤字几乎增长了两倍。早在2006年,保罗·克鲁格曼就警告说,美国对华贸易赤字“不可持续”,这种赤字带来的经济后果“将惨不忍睹”。如今,我们的对华赤字是一个重大问题已经成为广泛共识。上面提过,商务部长洛克已经说了,我们的对华贸易赤字“确实无法持续”。2009年11月,财政部长蒂莫西·盖特纳强调说,贸易模式必须改变:
金融危机……清楚表明,以前的全球经济模式不可持续。为了给增长建立更为广泛的全球化基础并避免未来再度发生此类危机,我们必须重新平衡全球需求。
由于美国消费者在前些年储蓄增加、花费减少,也由于我们的政府开始步入一种财政责任轨道,拥有庞大持续顺差的新兴市场和经济体必须将其增长转向国内需求并减少对出口的依赖。全世界的政府都必须接受这种基本现实,否则我们都将遭遇增长放缓。
确实,我们的对华贸易赤字显然在制造2008年破灭的金融泡沫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中国的外汇储备从2000年的1650亿美元快速增加到2009年底的24000亿美元,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其不断扩大的对美顺差。哈佛大学的尼尔·弗格森教授最近解释了这些储备是如何导致如今的经济危机的:
这种史无前例的储备累积打开了金融扭曲的潘多拉魔盒。中国购买美国国债使其价格上涨,从而导致美国国债收益低于应有水平。长期利率降低使得美国家庭消费水平提升,并拉大了储蓄和投资之间的差距。而且,因为外国储蓄主要通过政府(或央行)之手流向国债之类的安全资产,私人投资者为了寻求高回报便转向别处。这刺激了金融工程师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比如抵押债务。
由此,我们再次发现,PNTR推动者严重误判了其对世界的真实影响。
五、PNTR支持者犯错的原因
如上所述,PNTR支持者的理由已经被后来发生的事打脸。这一事实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专家——遍布政界——犯下这样的错误?在我看来,美国的政策制定者犯了六个关键错误:
— 他们没有充分考虑许多中国独有的现实情况,包括其政治体制、其重商主义承诺及其潜在经济规模。
— 他们误判了中国与WTO之间的关系。
— 他们忽略了西方企业将生产转移到中国并从当地向美国运输商品的动机。
— 他们放弃了本可以为推动中国的市场自由化提供杠杆的关键工具。
— 他们没能充分利用他们现有的工具。
— 他们被民主和资本主义“势不可挡”的胜利冲昏了头脑,于是忽略了中国经济能够赖以超越我们自己经济的力量。
下面详细讨论上述各个错误。
误读中国。
PNTR支持者一再断言,中国会开放其市场并将其法律与国际标准接轨。换言之,他们假定入世将使得中国的行为日益西方化——就好像它不过是一个更具诱惑力的加拿大。但事实不是这样。中国拥有与我们截然不同的文化和政府,将中国吸收进WTO永远都会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许多学者质疑,鉴于中国缺乏制度能力,也没有复杂的宪法、行政和法律系统,中国是否遵守其WTO义务。实际上,中国无法遵守义务似乎根源于中国人生活中的深层力量:
中国的历史和文化传统可能与WTO的透明度原则相抵触,这要么是因为中国的地方监管文化强调政府官僚机构和政党的无上权威,而非个人和社会知悉政府决策并质疑这些决策的权利,要么是因为,在中国,掌握信息,包括与政府活动有关的信息,主要手段是人脉关系,而不是通过透明的、正式的行政程序。
简言之,中国轻易就会服从像WTO这样一个国际组织规定的观点是受到了误导。而且,正如下面将详细讨论的,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设计根本不是针对一个与建立WTO的基本前提如此相悖的法律和政治体制的。
第二,中国政府面临为其国民提供就业的巨大压力。其实,普遍的共识是中国的大规模失业很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动乱。前劳动部长罗伯特·赖克曾直言:“每年都有几千万中国贫困人口为了追求报酬更高的工作,从农村涌入大城市。如果他们找不到工作,中国就有发生暴动和其他动荡的风险。”不同于信任自由市场会提供所有这些重要的工作机会,中国领导人依赖的工具被一位分析家称之为某种“国家资本主义,一种国家在其中发挥经济主导者功能、利用市场主要出于政治利益的体制”。
第三,中国的“国家资本主义”模式导致了重商主义。作为中国体制的一部分,特殊的大企业以贷款、合同和补贴的形式获得政府资助。反过来,中国政府则将这些“国家冠军”视为与外国对手竞争的主要手段,并鼓励它们在国内经济和出口市场中发挥主导作用。《纽约时报》最近的一份报告确认了中国政府与中国重点企业之间的密切关系:
(中国政策倾向)中国国有企业的趋势……受到强有力的联合驱动——经济国家主义,加上不断升级的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融合之势。部分得益于游说团体支持的国有公司获得了显著的国家影响力。中国许多公司高层系党员干部出身,他们现在主要关心营利,而不是权衡各种长期国际政策考量。
美国在华商会前主席詹姆斯·麦格雷戈也得出了相似结论:
作为其“中国模式”的一部分,该国领导人决定关键经济部门仍属“国家支配”,包括汽车、化工、建筑、电子信息、设备制造、钢铁、有色金属,以及科技产业。其他经济部门则“主要由国家掌握”,包括航空、煤炭、安防、电力及电网、原油和石油化工、运输和电信。这些行业的国有企业在其受到保护的本国市场蓬勃发展。它们拥有大量现金,也可以轻易从国有银行获得借款,来执行海外并购及“走向全球”的政府指令。
正如罗伯特·赖克所说:“中国政府也想在中国创造更多就业,它会继续依赖出口。”
第四,中国领导人决心推动该国技术发展和创新。在就PNTR辩论期间,一些美国人摆出了一副有点儿自视甚高的姿态,认为随着美中贸易的成熟,中国将致力于相对“低科技”的商品,而我们则在“高科技”商品领域保持竞争优势。但中国正在积极推动所谓的“自主”创新并让其贸易伙伴买单。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最近指责一项政策,因为根据该政策,想要向中国政府出售高科技商品的公司——这些商品在中国市场占据相当大的份额,必须将中国作为其知识产权的初始注册地:
业已出现的一个麻烦趋势……是中国鼓励国内或“自主”创新的意向,而为此付出代价的却是国外创新和技术。比方说……2009年11月,中国发布了《关于开展2009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目的是提高计算机和其他科技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为了符合认定体系规定的“自主”创新要求,从而有资格获得采购优惠,一项产品类知识产权必须以中国作为初始注册地。
第五,中国经济的潜在规模确实庞大。美国的政策制定者也许因中国长达数百年的贫穷面貌一叶障目,几乎没有注意到这一事实。近的就拿1995年来说,我们的对华贸易赤字只有338亿美元——刚刚超过我们与日本贸易赤字的一半水平。中国2000年的GDP总量(12000亿美元)意味着其经济规模小于法国(13300亿美元)。在这些背景下,美国的政策制定者显然低估了一份设计粗糙的美中贸易协定可能带来的潜在伤害。如上所述,加图研究所的一位代表在2000年对数量上仅相当于我们对墨西哥制造业进口一半的中国对美制造业出口嗤之以鼻。
但是,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它完全有能力重夺这一头衔。事实上,中国很快就会在今年年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超越日本),甚至可能在十年之内成为世界最大经济体(超越美国)。
误判中国在WTO中的作用。
WTO从始于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关贸总协定”)的一系列贸易协议脱胎而来。自其诞生以来的大部分时间里,关贸总协定均由认同民主和资本主义基本理念的较富裕国家主导。事实上,许多参与关贸总协定创建的官员都 不希望苏联之流的共产主义国家加入关税总协定,因为他们觉得这些国家会破坏关贸总协定的有效性。冷战的经验——冷战期间国际关系变得两极化,一方面是民主和资本主义国家之间,一方面是..主义和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其实将关贸总协定巩固成了一根“自由世界的支柱”。总体而言,美国及其盟友将关贸总协定成员资格扩大到了有意加入民主和资本主义国家联盟的国家。
基于这一背景,允许中国这样庞大的非市场经济体——一个…也不践行真正的市场资本主义的国家——加入WTO,显然对该组织具有深远影响。事实上,美国这样的资本主义国家与中国这样的重商主义国家之间日益紧张,会大大削弱WTO的有效性。经济战略研究所所长克莱德·普雷斯托维茨最近在众议院赋税委员会作证时发表了这一观点:
我们都在参与一场大型猜哑谜游戏。我们美国人行事一直遵照作为基础的推定条件——在一个全球化的世界中,大多数国家都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所有国家都在参与同样的全球化竞技。所以这场游戏是双赢的自由贸易。但这一点从来都不是真的,而且正在变得越来越不真实。事实上,这个世界是分裂的——部分重要国家(美国、英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多少算是自由贸易者,但其他许多国家是在复杂的产业政策指导下、遵循出口导向型增长战略的新重商主义国家……在...主义的战略导向型经济体和民主/放任的经济体之间,我们可以真正实现深层次的经济一体化吗?
美国的政策制定者还低估了中国利用WTO机制以发挥自身优势的能力。基于个人在华经验,詹姆斯·麦格雷戈表示:“中国的政策制定者都是大师,可以创造性地利用举措在WTO和其他国际贸易规则的漏洞中自由穿梭。”有两个这样的漏洞值得特别关注。
首先,中国操纵货币——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主要形式,并不被WTO协议明文禁止。保罗·克鲁格曼最近解释了中国是如何人为将其货币(被称为“人民币”或“元”)维持在较低的币值水平来刺激出口、阻碍进口的:
其运作手法如下:不同于币值只有波动的美元、欧元和日元,中国货币被官方政策固定在大约6.8元/美元的水平。按照这一汇率,中国制造业较其对手具有很大的成本优势,带来了丰厚的贸易顺差。
正常情况下,因这些顺差流入的美元将推高中国货币的币值,除非被逆其道行之的私人投资者抵消。同时私人投资者正在努力进入中国,而不是离开。但是,中国政府限制资本流入,尽管其也在买入美元并将之存放海外,外汇储备累积至逾2万亿美元。
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主任C.弗雷德·伯格斯滕最近在众议院税赋委员会作证说,以贸易加权汇率衡量,人民币被低估了近25%,对美元汇率被低估了近40%。伯格斯滕先生明确表示:“人民币的竞争性贬值是一种明目张胆的保护主义。它根据差价对中国出口一律实施补贴,幅度为25—40%。这相当于对同等数量的中国进口一律征收关税,严重打消了从其他国家购买的积极性。”
其次,中国利用与增值税(“VAT”)有关的WTO规则。中国对大部分商品征收13—17%的增值税。WTO规则允许中国对来自包括美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的进口商品征收增值税,并退还对中国出口商品征收的增值税。虽然这些规则适用于所有WTO成员,但中国利用这些规则之积极已经达到了操纵贸易的程度。通过提高或降低出口退税,中国促使企业将其生产转向中国想要鼓励的特定商品,而脱离中国想要限制的其他商品。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报告说:“这些做法已经在某些商品的全球市场造成大量干扰、不确定和不公平,尤其是那些中国系世界主要制造商或出口商的商品,比如钢铁。”
误判了各个行业将生产批发转移到中国、然后从当地将商品运回美国的动机。
在分析PNTR可能的影响时,支持者们倾向于将焦点局限于美中之间的正式贸易壁垒。他们的观点可以由一份加图研究所出版物概括如下:“由于美国市场很大程度上已经对中国进口商品开放,受益的主要对象将会是美国出口商。”换言之,支持者们认为,既然几十年来美国一直在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给予永久性最惠国待遇不会导致企业在该市场运作的方式发生显著变化。
但这种想当然没有考虑到西方企业反其道下赌注并将中国作为一个生产平台以服务美国市场的动机。本报告通篇都在说,中国实施了多种形式的重商主义——包括补贴、操纵货币,以及鼓励在中国开发新产品的政府项目,给了企业将生产转移至该国的有力理由。中国相对薄弱的劳动和环境政策也有类似效果。中国还以鼓励制造商迁移至该国的方式操纵原材料市场。比如,在中国政府征收使得黄磷(2000多种磷基化学品的关键原材料)价格翻了两番的禁止出口税后,化工产品制造商“急急忙忙赶往中国扩大生产”。
没有PNTR的时候,西方企业在利用中国提供的动机前,有充分理由犹豫。国会也许会推翻每年放弃适用与最惠国待遇有关的杰逊—凡尼条款的决定。美国也许会行使1974年贸易法301条款(“301条款”)赋予的广泛权力——下面会详细讨论,来制裁中国的不公平贸易行为。大规模外购可能会导致美国针对进口中国商品采取更为积极的措施。然而,批准PNTR后,情况变得很不一样。西方企业可以很有把握地认为,即使它们将大部分甚或全部生产转移到中国,它们实际上仍然可以不受限制地进入美国市场。实际上,甚至那些想要留在美国本土的的企业也不得不担心其竞争者可能会迁往中国。这些动机很快对美中贸易产生了重大影响。2007年,《福布斯》杂志报告说:“悬殊惊人的美中贸易赤字很大一部分可以追溯到西方企业在华生产后运往国内出售的商品上。”
丧失制衡中国的手段。批准PNTR之前,每年由总统决定放弃适用杰逊—凡尼条款提供了一种约束和平衡中国贸易政策的机制。中国明白,一旦其实施对美国经济大为不利的扭曲贸易政策,美国就会收回中国的最惠国待遇。然而,美国通过批准PNTR放弃了这一至为重要的杠杆。
我们也失去了根据301条款对中国采取有效措施的能力——301条款规定,如果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确定某一外国否认美国根据某一贸易协议享有的权利,或者以其他方式实施对美国商业造成限制或负担的不公正行为,它有权采取单边行动。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初,美国在关贸总协定多边体系没有提起关切时,广泛运用301条款促使其他国家贸易行为合理化。但是,1994年,作为将关贸总协定转变成WTO的《乌拉圭回合协议》的一部分,美国实际上放弃了其针对WTO其他成员使用301条款的大部分能力,以换取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资格。
不幸的是,美国政策制定者明显高估了WTO争端解决程序的有效性。对比301条款——对我们贸易伙伴施加影响的有力工具,争端解决程序根本不是为对付中国这样的国家设计的。WTO案件“成本高昂又费时”,在许多实例中,它们必须属于产业特定。 结果,美国也许不得不提交多起案件来解决涉及中国多个产业的同一项贸易扭曲政策。实际上,WTO案件并不是非常适合处理广泛的政策争议:
通过WTO机制处理中美之间的系统性贸易失衡问题,并不会解决诸如环境污染、侵犯工人权利之类更为普遍的争议。美国政府将不得不寻求替代场所来解决这类问题。
而且,即便美国在WTO案件中获胜,那也不保证中国会遵守其WTO义务。
美国政府反应消极。
PNTR支持者似乎认为,美国政府会积极行动以确保中国充分履行其WTO义务。但这种情况并未发生。虽然中国积极采取严重损害美国经济的重商主义做法,美国政府的反应却十分消极。
比如,作为入世的一个环节,中国同意其他国家可以在12年的时间里因进口激增对中国采取特殊保障措施。如上所述,克林顿总统更是特别将该条款(见修正后的1974年贸易法421条款)视为PNTR对美国很划算的重要理由。2002—2005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审理了四起案件,裁定对中国采取特殊保障措施的条件已经满足。然而,布什政府对每一起案件均行使自由裁量权,拒绝给予救济——实际上导致421条款沦为一纸空文。其实在2005年之后,美国企业甚至停止了向布什政府申请援用保障措施。因此,在421条款应当被美国企业援引的很多时候,美国政府却拒绝提供任何救济。
在应对中国操纵货币的行为方面,美国也少有作为。早在2003年7月,代表唐纳德·曼祖洛(共和党,伊利诺斯州)就表示,“美国政府是时候与那些操纵其货币、给予其本国企业不公平优势以打压美国制造商的国家动真格了”,这种操纵意味着“明晃晃地冒犯世界贸易组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然而,尽管解决中国操纵货币问题的申诉频频提起,美国甚至都拒绝给中国贴上货币操纵者的标签。实际上,美国财长部长盖特纳近期宣布,与其在一份提交给国会的关于重要贸易伙伴贸易实践的报告中说明中国是否操纵了其货币,他宁愿推迟这份报告,以避免一次可能令美中两国官员的会晤蒙上阴影的潜在冲突。
对民主资本主义胜利的狂妄。
最后很重要的是,记住一点——十年前,也就是苏联解体、柏林墙倒塌及近二十年相对强大的经济表现之后,美国政策制定者对于民主和资本主义的最终胜利抱有一种深深的自信。比如,早在1989年,国务院政策计划参谋处副主任弗朗西斯·福山就写了一篇流传甚广的文章,命名为《历史的终结》。他在这篇文章中主张,这个世界正在见证“西方自由主义可行的系统性替代品彻底告吹”,以及“历史如此终结:那是人类意识形态进化的终点,是西方自由的全球化成为人类政府的最终形式”。1999年,当PNTR之争拉开序幕时,许多美国人理所当然地认为,民主和资本主义上升“至全球支配地位是千禧年至关重要的进步”。
这种自信,现在可以被视为狂妄,促使美国很多政策制定者相信,中国将不可避免地走向民主和资本主义的怀抱。实际上,一些政策制定者当真以为自由贸易将与美国国力携手并进。比如,2001年12月,代表汤姆·迪莱(共和党,得克萨斯州)宣称:“美国民主和资本主义的持续胜利有赖国际贸易的扩张,直至这一行动的好处惠及公民个人。”
然而,在过去十年里,中国的复兴已经使得美国人深入骨髓的信念受到了质疑:
— 2001—2009年,美国名义GDP增长了38.6%。同期,中国名义GDP增长幅度超过了271%。
— 2001—2009年,美国对世界其他国家总出口增长了45%。同期,中国总出口增长了331%。
— 2001—2009年,美国全球贸易逆差从3980亿美元上升到了4180亿美元。
—尽管2009年贸易量因近期的经济危机有所减少。同期,中国全球贸易顺差从170亿美元暴增至2840亿美元。
除了上述经济表现方面的记录,现在还有一种普遍共识:“华尔街走下坡是美国体制并非不可战胜的证明。”事实上,很多投资者都把他们的赌注押在了中国而非美国经济上。正如投资专家吉姆·罗杰斯迁往新加坡并开始教其女普通话时解释的,“如果你在1807年是个聪明人,你会搬到伦敦,如果你在1907年是个聪明人,你会搬到纽约,而如果你在2007年是个聪明人,你会搬到亚洲”。
鉴于这些事实,中国领导人认为我们的自由贸易和市场开放制度正在失败很难不令人惊讶。拥有在华业务的跨国公司高层已经证实,这确实是中国政策制定者的想法:
一年前许多西方国家银行业的严重衰退和几近崩溃,伴随着中国相对稳健的经济表现,已经令中国政策制定者相信,西方的自由贸易和市场开放政策并不像之前以为的那样有效,新的产业政策值得尝试。他们说,“别给我们看失败的范例,我们在找完全不同的路子”,所以你知道,明显更愿意尝试毫无经验可循的政策。
一位分析家也宣称,“自由贸易的浪潮现在已经衰退”,“取而代之的是国家资本主义”。
六、现在,我们怎么办?
许多专家认为,我们与中国的贸易关系是对我们的经济和WTO有效运作的威胁。美国的政策制定者应当如何应对这些问题呢?正如下面会详细讨论的,我认为,他们应当停止如此消极的态度,转而采取一系列直接措施缓和中国重商主义行为引起的损害,并思考更具想象力的措施来对付中国。
我们不能再如此消极。迄今为止的十年里,在中国实施造成贸易严重失衡的政策的同时,美国政策制定者几乎没有反应。这种态度不奏效,美国政府是时候变积极了。
消极态度的支持者提出了四个主要理由,没有一个令人信服。
首先,他们主张,我们当前的政策正在见效。但我们已经等了十年,在此期间,本文所述贸易扭曲现象已经普遍恶化,我们再也等不起了。而且,美国政府本身已经表态,中国正在偏离市场自由化,而不是向它靠拢。就在上个月,美国政府就采取温和的对华路线做了最后一次努力——在北京举行的一次战略经济对话会议期间,但没能取得任何有望解决本文所提问题的重大成果。
其次,我们被告知,中国是一个骄傲的民族,美国政策制定者施压会导致现在的情况变得更糟。但是,考虑到极其严峻的现状,我们不应该认为我们的积极行动会自动导致情况恶化。坚信中国在重大贸易政策问题上的决策是以其领导人的感情是否受到伤害为基础实属天真;相反,我们应当认为中国领导人会采取对其有利的措施。如果我们希望中国实施对市场更为友好的政策,我们应当让其领导人意识到这样做符合他们的利益——即便这意味着清楚表明,继续待在如今的轨道上会招致负面影响。
第三,我们被告知,美国在一些地缘政治问题上需要中国的帮助,比如维持朝鲜半岛的和平,或者阻止伊朗获得核武器。但这个理由真的是一种任由现在的趋势无限持续下去的观点,那种我们可以向中国求助的危机永远都会存在。关键问题不是我们是否想要中国的帮助,而是我们可以获得的潜在帮助是否值得我们因中国的贸易政策受到的损害。我们的对华贸易赤字本身就是一次重大危机,已经严重损害了我们的经济,而且这种损害未来还会继续。如果我们一直将这一危机搁在一旁,它变得越来越严重几乎是必然的。
第四,我们被告知,美国在这种情况下没多少优势,因为我们需要中国继续购买美国国债,而中国并不依赖我们的市场。但是,中国购买美国债券,并不是出于支持美国经济的无私努力。那些购买行为是中国想要阻止人民币对美元升值的必然结果——因为市场力量会提出其他要求。同样地,美国面对中国的重商主义行为无能为力的观点也是夸张的。如上所述,中国领导人将利用出口来创造中国赖以维持稳定的就业置于极其重要的地位。他们具有很强的动机来避免任何可能显著减少其对美国出口减少的冲突。
有一些可以带来明显改变的直接措施。假如美国的政策制定者认真解决中国的重商主义问题,应当立即采取几项措施。
首先,我们必须积极实施我们的贸易法规,包括我们的反倾销法(“AD”)和反补贴法(“CVD”),以及421条款的保障措施。对正在因中国不公平的进口贸易而遭受损害的美国企业和劳动者来说,实施贸易法规就是短期内提供有效救济的最为实际的措施。因此,最低限度,我们应当:
— 任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官员,他们承诺严格执行我们的贸易法规;
— 为反倾销法起见,继续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
— 为我们的反补贴法起见,认定中国操纵货币的做法构成补贴;
— 向有资格援引421条款获得保障措施救济的产业提供大力度的、有效的此类救济;
— 采取旨在强化我们贸易法规的措施;
— 严格限制其他国家试图通过WTO争端解决程序攻击我们贸易法规的行为;以及
— 拒绝任何将会削弱我们贸易法规的新协议。
其次,我们必须对中国操纵货币的行为作出回应。如上所述,美国政府为我们的反补贴法起见应当将操纵货币视为一种补贴。此外,美国应当正式指认中国为货币操纵者,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质疑中国的操纵货币行为,并以操纵货币是被禁止的出口补贴为由向WTO提交案件。
第三,我们应当向WTO提交有关中国不遵守WTO义务的补充案件。正如上面所解释的,WTO争端解决程序并不是设计出来解决我们在中国身上发现的全面不履行义务问题的。尽管如此,我们仍应当尽量积极运用该程序。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已经确定了在一些领域——从知识产权到产业政策到经销服务,中国没有遵守其WTO义务。如有必要,国会应当给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额外资源以增强其审理并打赢新案件的能力。
我们必须有意愿采取更具想象力的做法。很遗憾,上面概括的措施可能不足以解决现在的危机。正如本报告通篇所述,中国对美国的政策制定者提出了独一无二的挑战,这可能会要求独一无二的应对。
比如,我们应当考虑积极解释可能对我们处理中国的重商主义有帮助的WTO条款。虽然详细分析具体条款已经超出了本报告的范围,不过一些条款显然与我们面临的问题有关。
下面是三个例子。
关贸总协定第十二条规定,只要满足某些条件,“任何缔约国为了保障其对外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可以限制准许进口的商品数量或价值”。1971年,美国在其贸易顺差恶化为逆差后,援引该规定征收临时进口附加费。实际上,我们采取该措施是作为旨 在解决美元高估问题的一揽子措施的一部分。当然,我们现在又一次遭遇了美元高估的处境,美国的对外金融地位已经严重恶化,普遍的共识是,我们的贸易赤字反映的失衡正在破坏全球经济。鉴于这些事实,美国的政策制定者应当考虑是否有必要根据第十二条采取某种措施,来解决我们的贸易赤字问题。不过,应当注意到,第十二条似乎并没有提前安排仅针对比如中国这样一个单一国家的措施。因此,该规定对解决中美争端的帮助可能很有限。
关贸总协定第十五条,标题为“外汇安排”,规定:“缔约各国不得以外汇方面的行动,来妨碍本协定各项规定的意图的实现”。“外汇安排”这一术语通常被认为涉及(关贸总协定于1947年创立便是如此)“货币管制、外汇许可证、交易税和其他限制潜在买家为购买国外商品获得所需外汇能力的官方措施”。不过最近几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放宽了该术语的含义,无论是货币价值浮动,还是其与另一种货币挂钩,都可以使用该术语。有人建议,该规定现在可以用来质疑中国的货币制度:
关贸总协定或WTO从来没有就第十五条的含义做出明确规定,包括关贸总协定的条款可能如何因外汇措施而无法实现其意图。有些人也许会认为,货币低估以一种经多边贸易对话允许的单边取消关税减让的方式,提高了进口商品价格。
据此,可以申诉一起案件,而WTO应当适用“外汇安排”这一术语的宽泛含义,并考虑在争端解决程序中国做出币值评估安排。近几年,操纵货币及其对世界贸易和金融关系影响的问题也得到了更多关注。因此,可以认为,这也许是一个合适的,可能也很吉祥的时机,来将与操纵货币的贸易影响有关的问题提交WTO争端裁决程序。
当然,在WTO“赢得”一个案件是否真的能对中国的货币政策产生重大影响并不清楚。毋庸置疑,中国会花费数年抵制试图说服其遵守这类裁决的努力——就像它已然抵制了要求它遵守其他WTO义务的呼声一样。
关贸总协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如果任何缔约国认为其根据本协定直接或间接可享受的利益正在丧失或受到损害是由于……另一缔约国未能实施其义务所致”,该缔约国可以向有关缔约国或缔约各国提出建议以解决问题。如果当事缔约国未能使问题得到满意解决,申诉国可以争取“如果全体缔约国认为条件允许,对其他缔约国或缔约各国暂停实施本协定规定的减让或其他义务”的许可。有人建议,该规定可以作为全面质疑中国体制的依据:
一项基于该观点的申诉可能进展如下:当中国加入WTO时,中国领导人同意执行其法律并对我们的产品,比如苹果音乐播放器或喜力啤酒,提供免税准入。我们预期你们会尊重国际标准(例如消费者安全、产品安全或劳动者权益)。但是很多观察员——中国的和外国的,仔细研究了中国的做法并报告说,中国官员无视规范生产出口商品的工厂(比如那些供应外国公司的),以及与苹果或喜力竞争的中国工厂的国际、国内法律。因此,贵国已经违反了这些非WTO规则,而且这样做也对我们进入市场造成了阻碍;所以,我们请求就丧失的进入机会的价值获得赔偿。
当然,我们无法肯定WTO是否会接受这些理论——抑或,如果接受,他们是否会在可预见的未来令中国的行为发生显著变化。但要解决像我们的对华贸易赤字这样的大问题,美国官员必须做好准备,最低限度,考虑WTO中极为激进的立场。
事实上,我可以就这个观点走得更远。美国的贸易政策讨论日益被关于各种措施是否“与WTO一致”(这被视为具有类似宗教或伦理意义的咒语)的晦涩争论所主导。事实上,建立WTO的基础是一个框架——相互让步和所谓因扩大的贸易和开放市场带来的互惠。WTO承诺并非宗教义务,不会(也不应当被解释为)侵犯国家主权,更不会受制于某个WTO警察机关的威压。如此看待WTO承诺——并暗自树立这种观点作为衡量美国一切贸易政策不容破坏的标准,是与WTO本身的架构相抵触的,更不用说WTO成立时,其推动者慷慨激昂的反复声明。
就这一点来说,WTO承诺表现为各个国家做出的互惠互利、市场开放的明确规定。如果一个国家没有完全履行其承诺,其他国家有权做出相应的中止自身市场开放承诺的行为,但数量上必须与它们因已经发生的义务减损导致的贸易损失价值相等,不得高于后者。这样一来,整个WTO体系的基石其实是WTO成员和彼此之间成本及利益相对平均的推定——因此,遵守WTO规则也因减损义务将导致同等贸易减让中止的认识而得到鼓励。如果这种关系不能维持——也就是说,如果一种贸易关系如此失衡,关系受到的威胁相比减损义务的潜在利益苍白无力——这种情况只有认为主权国家会根据自身国家利益作出取舍(取决于、同时也包括潜在的对WTO条约的违反)才能讲得通。
这无须被视为对WTO体系完整性的某种根本威胁。要我明说,我其实并不提倡美国离开WTO——该机构对我们和全球贸易体系太重要了。我只是在说,减损义务也许是一种常识,是WTO参与者做出的经济上的理性分析——因此,潜在的违反WTO规则的决定导致了WTO体系内部其他缔约国的求偿权。
事实上,这种观点显然是WTO协议所期望的,也是美国政策制定者所认可的。若是理解恰当,WTO规则并不会侵犯各国就经济政策作出主权性决定的权能——受制于其自身缔结的WTO协议与任何违反这些协议的行为带来的权利和义务。在这一点上,美国官员一贯表示,WTO承诺不会干涉我们的国家主权,WTO裁定也不会变更美国法。在就美国受应当加入WTO辩论期间,这些观点被国会成员反复提起。而且,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已经明确表示,WTO法律小组“无权改变美国法律或者要求美国或任何州及当地政府改变其法律或决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特别解释说,其他国家不能强迫美国遵守WTO法;相反,它们唯一可以采用的应对方式是通过收回贸易利益来反击:
最终,如果美国无法与提交争议解决诉求的国家达成双方认同的协议,该国可以取消同等影响的贸易利益。不过,根据贸易协定规则,美国在决定如何回应任何针对其的小组决议方面,保留完全的自主权。
这些说法与《WTO争端解决谅解》(“DSU”)的内容是一致的,后者规范成员国因另一成员国违反其义务而提交的诉求。DSU第22条(2)款规定,如果一WTO成员不遵守争端解决裁决,并且不能就赔偿达成双方满意的协议,援引争端解决程序的成员可以请求授权中止对非守约方做出的贸易减让。第22条(4)款规定:“授权的减让或其他义务的中止范围……应和利益丧失或损害的范围相同。”换言之,“DSU的规定总体上允许违约方永远保持违约行为,只要它赔偿或愿意承担报复性中止减让的代价”。
在中美贸易的背景下——美国因此一直在承受实际上所有理性的观察者都认为不可持续的灾难性赤字,考虑所有可以适用的选项当然是明智的。至于美国打算考虑更加激烈的措施来解决该问题——比如按理会违反WTO承诺的关税或数量限制,中国相应拒绝给予贸易利益当然也应该进行评估。但是,某种意义上——如果来自中国的商品进口超过了3000亿美元,而美国对华出口低于700亿美元——一个人必须问一问中国潜在的报复是否真的会,甚至可能彻底抵消更为积极的贸易措施为美国带来的利益。
我没有轻率地提起该话题,也不否认这一过程会引发严重的质疑和担忧——尤其是,贸易摩擦加剧是否会导致附加成本,第三方是否会因美国对华措施受损并对此进行报复,等等。要点在于不加思考地、过分简单地、盲目机械地服从“与WTO一致”的咒语——面对一种完全失衡、日益背离中国入世时一切承诺的贸易关系——毫无意义,显然也不由我们的国际义务决定。事实上,违背义务可能是迫使WTO体系转变、促使中国真正遵守其WTO义务的文字和精神并实现一种可持续的互惠贸易关系的唯一途径。
当然,我建议的这些政策没有一项能够发挥作用,除非美国的政策制定者愿意以一种坚定、有力的方式来实施它们。数年来,我们对华经济地位由于美国的政策制定者拒绝冒险——涉及质疑中国的重商主义,已经发生了恶化。结果,我们现在因为每个人都认为不可持续的贸易失衡而烦恼。扭绞双手、尽量往好处想绝非答案。我们需要强大的领导者,他们做好了艰难决策的准备,在危机解决之前决不罢休。
七、结论
国会批准PNTR时的乐观承诺没有兑现。美国政策制定者多年来的消极放任态度致使美中贸易赤字日益扩大,以致被普遍视为对我们经济的重大威胁。未来,美国政策制定者应当更加认真对待这些问题,并在与中国打交道时采取更为积极的方式。
对过去十年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作用的评估
——在美中经济安全审查委员会2010年9月20日会议上的证词
文丨罗伯特·E. 莱特希泽
译者丨于杰 李思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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